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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险纠纷问题,劳务派遣的社保该谁交纳呢?

发表时间: 2013/12/21


    劳务派遣的做法,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劳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实际用工单位也便于管理,降低用工成本,减少劳动纠纷。它有以下几个服务原则:

1、雇员租赁原则。
一般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。

2、同工同酬原则。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。

3、拒绝垫付原则。即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,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。

4、收益归责原则。“谁用工,谁受益”是一种普遍常识,“谁受益,谁担责”是权益义务对等的原则。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,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应由真正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

来源: 汇成世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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